劳动部门提醒用人单位月底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
新华网广州1月21日电(吴刚 虞润广)“工资都是一张单,工资包括了加班报酬,这是违法的”。1月18日上午,禅城区劳动局召集该区39家300人规模以上企业的负责人,召开企业劳动保障管理工作座谈会,对新《劳动合同法》部分内容予以再次强调。
不签合同要支付两倍工资
据《南方都市报》报道,座谈会上,禅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唐伟权表示,对现在在岗的劳动者,用人单位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,要在本月底前签订,否则,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,用人单位要承担违法成本,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或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
“工资都是一张单,工资包括了加班报酬,这样做可不可以?”对此,禅城区劳动局劳动关系科一负责人介绍,根据新劳动合同法,用人单位应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加班工资报酬,未列明且无法举证已支付的,视为未支付加班工资报酬。
有关专家建议用人单位,在每个月清单中,必须列明“休息日”、“法定休息日”安排劳动者加班所支付给他们的加班费,否则很可能面临劳动者拿工资但追讨“加班费”等问题,最终增加企业运作成本。
单位规章要向员工公示
“今年1月1日起《劳动合同法》实施后,类似‘签订合同要交2000元保证金’这种违反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和政策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,都属无效”。专家表示,用人单位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,也应依法依规依程序制定。“主要是要经民主程序制定、内容要合法、且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”。而且,从公布之日起,才能在本单位生效,用人单位还应保存公示的证据等。(完) |